祝贺: 2008-08-02   陈先生与公司签约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项目申请! 2008-08-02   加拿大投资移民福建巡回展(福州---泉州---龙岩---厦门)成功落幕! 2008-08-02   祝贺公司福州、晋江成功举办加拿大移民说明会! 2008-03-24   祝贺郑春、林梅、郑翰凌、郑翰杰全家成功获澳163签证,顺利移民! 2007-09-14
香港介绍 | 项目优势 | 申请条件 | 申请流程

   

    根据规定,申请投资移民香港的人士,必须具备3个基本条件,一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,有经济能力,且在申请前后都没有不良记录;二是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的净资产;三是在香港至少投资650万港元,可投资于房地产、股票、债券、存款证等。连续在香港居住7年以上,便可申请香港居留权。申请者不能在7年内将投资以任何方式抵押给银行或其它机构,抽取资金离开香港,否则很可能被终止移民资格。

 

    投资者可携同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一起移民香港。  

 

    投资者获得原则上批准后,初步可以访客身份来港3个月。如能提出证据证明在港正积极进行有关的投资活动,访客身分可获延期3个月。投资者提出已作出所需投资的证明后,会获准在港逗留两年(正式批准)。如继续符合有关规定,可获准延期逗留,每次为期两年。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,可依法申请香港居留权。

 

电话:0591-87615001 87615005 传真:0591-87615066
总部地址: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1层B、G区 邮编:350001
(24小时咨询热线:0591-87615001,周六、日值班,欢迎来电)
版权所有 福建神州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Designed By 02135.com